笙笙第一次邀请她去家里吃饭,她好歹要买些东西去。

    向念念看了看,最终选择买了一些水果,据她了解,南笙家庭并不差,所以她没有去路边摊买水果,反而看了看不远处那几个沃尔玛的大字,犹豫了半分还是走了进去。

    一进去,她就往食物区走去,挑了几样水果,分别是柑橘,葡萄,山竹和草莓。

    光是这几样水果就花了向念念五百多大洋,虽然她很心疼,但是很值得。

    结账后走了出来,经过里面的一些奢侈品柜台后,她停了下来,脑海里突然想起某个男人说,想要感谢他,就送他一个礼物。

    向念念心里计算了一下自己的工资,嗯,还够。

    立马向其中一个柜台走去。

    看这透明柜里面一支支因为光照的而无比亮面光滑的钢笔,有黑色,有银色,有棕色,向念念想买的心更加冲动了。

    她没有送过男生礼物,也不知道送什么合适,自从她知道那个男人就是笙笙的哥哥后,她从笙笙口中得知,那个男人早就毕业,还有这,自己的事业,所以她送一支钢笔应该挺合适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