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一眼看穿了。

    陈乐积累战斗经验最多的,其实要数暑假的两个月,但,对的人都是用刀,用枪,用匕首的比较多,很少碰到这种古代冷兵器的。

    文宇长枪轻轻一挥,与轻松写意间,便在地面留下一道长长的浅坑。

    “自古以来啊,长枪就是战场上最受喜爱的兵器,他的攻击范围最广,距离最远,点伤最高,对着盔甲有着强烈的穿刺伤害,哪怕是制作精良的钢铁盔甲,通常也受不住武者的一记长枪突刺。”

    “自古以来,长枪就有着百兵之王的美誉。”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文宇的长枪对陈乐的短刀,属于天生的兵器距离克制。

    “而短刀,在战场上,在正面较量上,一般是没人用的,这是刺客才会用的兵器,因为短刀的优点……”

    文宇说道这顿了顿,仿佛是对陈乐的无知感到不屑,摇摇头道,“你运气挺好啊,怕是连自己用的兵器属性都不清楚,就安然走到今天,至今为止都没碰到点像样的对手吗,不过,也就到此为止了,你今天就会死在这。”

    陈乐反驳道,“战斗不就是你死我亡吗,需要知道那么多?为了胜利,向着胜利前进,不顾一切打倒敌人就是了。”

    这就是陈乐一直以来的行动方针。

    他一般不打架,如果要战斗,那就一定要杀死对方了,不顾一切的杀死对方,不然死的就是自己。

    “我只是,单纯觉得这兵器顺手而已,仅此而已。”

    当然,还有方便隐藏,随身携带的优点。

    文宇仿佛是在宣告结局般,肯定的说道,“所以,你已经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