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玲和前夫是同一所大专院校的同学,二人学习的专业都是市场营销。

    大学毕业后,二人同居,意外怀孕,也就顺理成章地选择了结婚。

    前夫家家境不算好,但当时的凌玲并不介意,她认为只要两个人感情好,很多问题都是可以克服的。

    事实上,在这段婚姻的最初,二人确实称得上是甜蜜。凌玲的前夫也算上进,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做销售岗,每个月好的时候,也能赚1-2万块。

    凌玲最初的工资只有三四千块钱,但她咬牙上进,近几年,月均工资也来到了1.2万。

    佳清快上小学的时候,佳清的爷爷奶奶棺材本都掏出来了,再加上夫妻俩自己攒的钱,堪堪在魔都近郊付首付买了个40平米的老破小学区房,虽然所属学区很一般,但好歹也算是把儿子念书的问题解决了。

    正当日子慢慢好起来时,佳清的爸爸,却出轨了,和公司的一个女同事搞到了一起。

    从那以后,佳清的爸爸就不往家拿钱了,房子当时写的是前夫的名字,前夫每个月除了还房贷,不给凌玲一分钱家用。每个月,凌玲都是用自己的工资填了又填才堪堪平账。

    她吵过、闹过。前夫不仅不改,还变本加厉。他笃定凌玲人老珠黄,再加上舍不得儿子,肯定不敢离婚,也就肆无忌惮起来。

    这个过程,漫长而残忍,让凌玲越来越没有喘息的空间。

    直到遇见陈俊生。让她有了赌一把的勇气。

    本来她和前夫的房子是婚后财产,理应有她的一半。但是前夫寸步不让,打起官司来又旷日持久。

    最后,凌玲狠了狠心,壮士断腕,和前夫签了协议,只要佳清的抚养权归自己,她可以不要房子。

    前夫一家在房子和孩子之间权衡再三,还是选择了房子。他们想,有房子,还会有孩子。没了房子,可能再也不会有孩子了。

    这可能就是俗话说的“人穷志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