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幻姗有点不知道怎么回答了,因为对方说的这些话都是正确的话。

    私下要这不对,所以被抓了。

    那人家打算走法律途径来要,谁也不能说有问题。

    你总不能说咱现在不讲法治吧,这话谁敢说。

    因此李幻姗在犹豫之后开口道:“周律师,我不是说这样做不对,但……咱们可以提前沟通的,而且你起诉了也不和我说一声。”

    周云闻言笑道:“我之前可给您那边交过辩护意见书的,可是看您的意思并不认可我的观点。”

    辩护意见书这个东西基本上审查起诉阶段律师都要交一份的。

    就是说律师对这个案子的观点,有罪无罪什么的。

    周云当然认为章云帆应当无罪,理由就是基于配偶权,其是能够向对方索赔的。

    但是显而易见,当时的李幻姗并不认可。

    这也是正常情况,因为以前就没有过这种情况。

    敲诈勒索罪里“非法占有为目的”,什么情况下是非法占有,很多人直接会判断,法律里面没有这个权利,那你要钱就是非法占有。

    这个判断本身没有任何问题,但牢记一点,法律具有滞后性。

    所以一定要具体案例具体分析,每一个案子都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而不是机械套用。

    搞实务的必须要有这种思维模式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