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首先来看一🈧下,这个法系里对于诽谤罪的♷🍀🅂判定标准,按照我🐟的理解,其原则应该基于以下六条:

    其一,要证明这个

    陈述事实上是错误的;

    其二,这个陈述是具有污蔑性的;

    其三,这个陈述要和原告相关;

    其四,这个陈述要向第三方进行了扩散;

    其五,原告是公众人物或者普通人,🞂👕🈰适🎹用标准有差异;

    其六🄼,原告要能展示这个陈述对其产生了伤害。”

    谭📴🟇🛃振华想了🗎想😱🅍问道:“其他几条都好理解,可这第五条是什么意思?”

    余鹏夏答道:“是这样的,在欧美法系中,判定对于公众人物受到诽谤的标准会严格很多,因为他们认为,既然你是一名公众人物,那必然会受到多种角度的评价,那么受到非常严厉的批评也是正常的,不能将这些批评等同于诽谤,而这条对于履行社会职能的公职人员要求更加高。🉊🅥举个不算太恰当的例子,比如你现在走到马路上,大声说你认为现任米国总统瑞根先生是📧🝎个蠢货、骗子、三流演员,那么无论有多🌫🂂🋺少人听见了,法庭也不能据此判你诽谤。”

    谭振华笑道:“听起来还是蛮有道理的,那我的原告马修·梅隆先生应该也算公众人物吧?毕竟他可🅯是梅隆家的后代。如果他适🞒📣🜪用这一标🜠🃠🙊准,那岂不是连这官司都不用打了?”

    余鹏夏却微微摇头道:“对方肯定知道你会用这一条做文章的,所以他们也肯🕌定会例举非常多的事实,来证明马修·梅隆只不过是梅隆家的边缘人物,虽然拿着梅隆家的信托基金,但没有担🄵🁹🊰任任何家族或者社会的职务,所以不能算公众人物而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大学生。”

    谭振华咂咂嘴道:“这可就有点麻烦了。”

    余鹏夏道:“这当然是进入庭审后双方需要辩论的重点,当然这一点的判定,也是你这桩案子能否成立的核心问题👬🋹之一,不过啊,最讨厌的并不是这个。”

    “那是什么?”谭振华好奇追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