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转身就要是传令。

    “回来。那些人的身份,还没有查到吗。”

    看士兵无言以对,里胭骂道:“没用的东西,滚吧”

    看士兵下去传令,里胭远远的看着前面那十几个人的队伍,暗暗的生气。

    里格今年四十几岁,一生不知道玩了多少女人,可是就是生不出一个儿子,只有一个女儿,今年刚刚二十岁。长得到挺漂亮的,但是脾气有些不太好,太安城的人,没有不怕她的。

    里格被胡忧抓的时候,里胭刚好不在家。等她得到消息,带人赶来的时候,里格已经被胡忧给押出了城。

    里格很疼这个唯一的女儿,里胭也挺孝顺的。她想救老爹,但是现在却没有找到机会,所以她带人一直跟着。

    胡忧放下换日弓,借助换日弓的地特殊功能,他可以很清楚的看到里胭。两队人马相隔并不是很远,不过是五六百米而已,他早就知道,身后的领军是一个女人,这会他只是想看看清楚那女人长什么样而已。

    不死鸟军团的士兵,都在搭帐篷,起行军灶做饭,对后面那数千人的队伍,视而不见。这到不是他们的神经大条。而是他们相信胡忧,有胡忧在,用不着他们去操太多的心。这里面唯一不安的只有黄周民。在他看来,胡忧在才让他更操心呢。

    里格被随意的扔在了地上,没有人理会他,不过他却不敢跑。虽然只要跑出五六百米,他就可以安全,并带人把这十几个家伙,全都干掉。

    但是他不敢,他虽然功夫不行,但是眼力还是有的。他心里清楚,这里面随便一个人,都可以在五十米之内,把他抓回来。五六百米的距离,看是并不摇远,对他来说,却已经是天堑。

    胡忧把换日弓收好,拍拍手,对里格喊道:“那谁,过来,闲着也是闲着,咱们聊聊天。”

    里格的脸有些苦,但是他却不敢不过去。他不知道这个年轻人是谁,但是他知道,他有些怕这个年轻人。

    里格心里不愿意,脚步却不赶慢,一溜小跑的来到胡忧的身边,讨好道:“少爷,你叫我。”

    身为城主,里格有一身不错的黑厚造诣。现在势比人强,把自己放底一点,是有好处的。这时候充大头,那是自己给自己找不自在,找抽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