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姨,您去过草原没?”云溪轻轻地将司徒白手中的书拿下来,微微朝她露出一个笑,明明没说什么,却瞬间让司徒白紧张的情绪安抚下来,不再哆嗦。

    “年轻的时候,去多的。”她已年过半百,什么样的事情都经历过。也曾年少轻狂,更曾情怀浪漫。那一望无际的草原,浩瀚无边的天空,波澜壮阔的景色,让她无法自拔,深深的爱上。草原上的人说过,只要是到了那片草地,都是真神的子女,谁都不会再忘了那片土地。

    云溪露出一个缅怀的神色,曾经,她还没死的时候,也曾去过那里。只是,那时,她还太小,只记得,外公清朗的笑声,和那振翅高飞的雄鹰。

    “您在那里见过熬鹰吗?”云溪的眼神微微露出一抹深色。

    司徒的母亲看着她,视线却是随着赛马场上已经奔驰而出的那些骏马们,神思有些出神。

    怎么可能没有听说过?她在草原呆了整整两个月,游牧民族们最爱鹰,她更是亲眼见过。

    一开始,首先是给鹰拉膘,不但不给进食,还要给它洗胃。洗完胃再用热水给鹰洗澡,让它出汗。晚上再把鹰放在专门驯鹰的粗绳子上,鹰站不稳,而且还有人在下面不断地用棍子敲打绳子,绳子不断晃动,这样鹰一整天都无法睡觉了,乏到极点,就会掉在地上,再用清水冲洗鹰头,然后让鹰饮茶或盐水。这样没几天鹰就瘦下来了,有的鹰会饿得只剩皮包骨头,一点精神都没有。这时才真正开始驯化,用特制的眼罩戴在鹰头上,不让它看见任何东西,专门喂它动物肉,随后把它十六根尾毛一根一根地缠起来。在训练的场地上把兔子、鸽子用绳子拴住,再鹰的眼罩摘掉,这时猎鹰便去抓捕猎物,直到吃饱。接下来的训练就是当它捕捉到猎物后不让它吃,如此反复多次,到最后才让它吃。经过一段时间之后,把羽毛松开几根,乃至以后部松开。半个月后,鹰就完被驯化了。

    残忍得让她愤恨,可看到,那翱翔在天际的雄鹰时,她就觉得满眼濡湿。

    举鹰的猎手,左手架鹰,右手扬鞭,马蹄飞驰,猎狗狂奔,一声唿哨,那鹰,象箭一样腾空而起,向猎物猛冲而去。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只要把那雄鹰撒出去,顷刻间就能将它们生擒活捉回来。

    “不可能永远绑着司徒白,在大人呵护里长大的孩子或许一直平顺,但无法经历风浪。司徒家不是普通百姓家,如果遇上真正的动荡,如果们已经年老无力,是希望司徒白退避三舍,自保安生?还是能奋力一搏,扛下整个家族?”云溪的眼神落在了司徒白的身上。

    和鎏金不同,司徒的表面看上去永远是一种没心没肺的随意,可她敏感、纤细,对爱情又太多执着。一个厉牧将她的心伤的支离破碎,无法招架,以至于连学业都不得不中断。真正的商人,真正的商场容不下这种纤细的感情,更容不下一个这么软弱的孩子。

    她,真的是被呵护得太好,以至于,被那些刀剑触及,就像是个刺猬,立即自发地蜷缩成一团。

    司徒母亲的手微微一颤,杯子里的果汁几乎要被晃了出来。

    她知道,作为一个母亲,她将最美好的一切留给了女儿,不管族里各种声音,她一直为女儿守着这个继承人的位置。可上的去,不一定代表一直能坐得住。

    商场何其残酷,又何其冷漠。刀剑无眼,只是一次打击,女儿便用了将近一年才走出阴霾,这种心理承受能力,还没有正式成为司徒家的主人,就能被居心不良者撕碎了丢到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