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元晗原本只是与韩雯雯闲聊,没想到问出这么一桩事来,“什么案子?”

    韩雯雯钻研刑律的时间远比元晗多,让她记在心上的案子,必然有什么值得深思的地方。

    案子倒不是什么复杂的案子。

    升州东宜县,有一户姓殷的人家。升州在泰初十三年就已经在大周治下,受到战乱的影响较小。

    这户殷姓人家已经有永业田三亩,另有耕牛一头,算是小富之家了。金陵赵氏有一旁支,为了修建别院,强占殷家的永业田。

    殷家长女殷佩在与赵家人争执的过程中,失手将一管事推倒在地,刚好撞在石头上,就这么死了。

    新律规定,“谓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到,过失杀人者,以铜赎罪。”

    故而县令断案,判了过失杀,缴纳金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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