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朝义在骆悦等人的协助下活活勒死了史思明,用毡毯裹尸,用骆驼运回洛阳。

    史思明的下场是挺惨,不过这也都是其咎由自取。

    史思明生性残忍而且多疑,经常滥杀无辜,对部下冷酷无情,动不动就诛人九族,造成手下人人自危,更是寒了自己最懂事的孩子的心。

    史朝义作为史思明的长子,经常跟随史思明带兵,恭谦谨慎,性情温良,对父亲尊敬,爱惜属下。

    将士们都恨爱戴他,可是如此优秀的史朝义没有得到史思明的宠爱,反而面临被父亲杀害的危险。

    有一次,史思明派史朝义攻打陕州,途中史朝义的兵马遭到唐军的袭击无法前进,史思明不问青红皂白差点将史朝义等人诛杀。他说“朝义怯,不能成我事”,史思明的简单粗暴令史朝义十分惶恐。

    另外,史思明和安禄山一样,都偏爱自己的另一个儿子。史思明偏爱的是自己的小儿子史朝清,他早就想杀掉史朝义立史朝清为太子,并且将自己的这些想法说给手下的人听,听到消息的这些人都为史朝义鸣不平,他们将听到的都透漏给史朝义,并支持史朝义将残暴的史思明杀掉取而代之,也免除自己的后顾之忧,他们谁也不想活在担忧自己和家人的脑袋随时搬家的恐惧中,可是,史朝义并不忍心杀害自己的父亲,直到又一件事情的发生。

    也就是史思明被活捉的那天早晨。

    当时史朝义依令正在修筑城墙,因他看到士兵们疲惫就让士兵们暂歇,正好被巡检的史思明看到,史思明不问青红皂白就对史朝义破口大骂道:“汝惜士而违我令邪?”还咬牙切齿地威胁说:“朝下陕,夕斩是贼。”意思就是等史思明攻克陕州,就杀了“此贼”(史朝义)。

    史朝义听了史思明的话非常害怕,他太了解自己父亲了,他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残暴之徒。一个从骨子里透露着来自并超越突厥人的原始的血腥和野蛮。

    他一脸凶相,看一眼就令人不寒而栗,他和安禄山是同乡兼铁哥们,精明好学,懂六种语言。

    史思明是个老赖,33岁那年,为逃债,去了奚族地区,被当地人活捉。他擅长说谎,对此他说到:“我是大唐王朝派来与你们的大王和亲的使者,你们若杀了我就会大祸临头的”

    就这样他见到了奚王,骗取了奚王的信任,受到贵宾之礼的待遇。

    奚王畏惧唐王朝的势力,为表感谢,派了100人跟着史思明去拜见大唐皇帝。

    史思明想要擒住奚王帐下的大将琐高将功赎罪,就哄骗奚王说:“大王派去的人虽然不少,但我看多是浅薄之徒,让这些人去见天子怎么行呢?听说大王帐下的琐高才能出众,可担此大任,何不派他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