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晟嘿嘿一笑:“我就喜欢听你夸我,你夸我都比别人夸的到位。”

    陆嫣无语极了,抬手猛打了他一下。

    “等到我给她把基础打好,她要还有想要继续学下去的热情,你就带着她,把你会的都教给她。”陆嫣还在构想着对陆唯未来发展的计划:“别的地方女子一辈子被困在宅院里,文韬武略也没什么用。但咱们辽阳不一样,正是缺人手的时候,她要能学成必须给我干活去。”

    她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转头问陆晟:“对了,陆唯是不是得先入了咱们的户籍?”

    陆晟啧了一声,轻皱着眉头:“这事没那么容易。里边还差着事呢。”

    陆唯被她那继母扔了,这是妥妥的遗弃罪,依律是要判的。但其中又有很多弯弯道没有想的那么简单。

    大历朝早些年遗弃罪判的很重,大历律里写得很明确,遗弃与拐卖者同罪,判死刑。

    那时候的大历经历了很长时间的战乱,中间还有过几次饥荒,家里实在穷的揭不开锅,就把孩子扔了,有人捡了算他命好,没人要也是他命中有此一劫。

    抓到几个真的判了死刑,百姓们都怕了,谁也不敢再遗弃孩子,就生生放在家里饿死,用草席子一裹扔到山里,官府就追究不了责任了。本来把孩子扔了,孩子如果被于心不忍的人家捡了还能有一线生机,这下好了,孩子必死无疑。

    所以这条律令维持了没几年就被一改再改,改到现在变成徒五年这种程度了。

    另一方面,遗弃罪判的更多的是没有行动能力的婴孩。他自己动不了,丢出家门一定是大人的问题。但像陆唯这种四五岁已经有了自己行动能力的,很容易开始扯皮。

    辽阳之前的卷宗就记载过一起案子,八岁的女儿状告继母遗弃自己,继母一口咬定是女儿自己跑的就是为了诬陷自己,反告女儿不孝忤逆。两人自说自话,全都没有证人。当时的县令也没有办法,谁都没有判,就把案子悬置起来了。

    陆唯和她继母大概也会是这样,陆唯是下雪天大晚上被扔出来的,没有人证,她继母只要咬死不认,谁也拿她没办法。

    陆嫣听完陆晟的解释也皱起了眉头:“真是麻烦。那就不追究他们了?我真咽不下这口气。”

    “事情比你想的更复杂。”陆晟说:“你想给陆唯入籍,但她之前的籍没销,她现在还是谢盼儿在谢家的户头上,没法直接挪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