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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蒙拉开窗帘,刺眼的白光让他顿时眯起了眼。

    今天怕是没办法准时去学校了,再次合上窗帘,嘴角扬起一个嘲讽的苦笑。

    这不是他第一次在晚上被人强奸,雷蒙也不知道自己被强奸多少次了。

    白天的小镇有多祥和,晚上的小镇就有多危险。

    看似安宁的小镇,犯罪率却居高不下。

    学校警告学生们不要在晚上出门,即便是成年人,也不敢在夜晚的小镇多做停留,早早地便回了家,关起了房门,与外面的世界隔绝。

    夜幕降临,犯罪分子就潜伏在周围,像是一群双眼冒着绿光饥肠辘辘的饿狼,伺机而动。

    虽说如此,法律上并未禁止夜晚外出,小镇也并不是每天晚上都危险到发生枪战的地步。因此,一些废旧的酒吧仍然营业,也有一群不信邪或胆大的人,在夜晚仍然会外出活动,雷蒙自己就是其中之一,他忍受不了每天晚上被禁足的困境。

    而且更重要的是,为了维持生计,他必须晚上去酒吧打零工。晚上的薪水是白天的三倍,他必须一周去四次,才能赚到足够多的钱。

    正因此,他屡次中招。

    有时候是一个人,有时候是一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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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蒙一如既往地同邻居们打了招呼,来到学校,不出所料,他今天迟到了。

    被罚站的还有那个金发的吉姆,他身材瘦弱,总像是一只受惊的小鹿,像是一点风吹草动都能吓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