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自设的赝品(1/8)
持有第三天使同步能力的更进一步。
如可进行灵魂与意识的放逐与捕获。
魔王持有天使的T0权限支配权
起源精灵持有天使的T0.5权限
(ps:有使用权,确保使用方没有问题和意外的时候的开关暂停权,一定意义上的顶号权(即彼此互拼的话,能比狂三更快点夺得天使的显现使用),不过必须要满足以上的条件,否则相关权限规定条目全部无效且天使会自发的连接正主报警并光速反馈到洛离)
(即使被天使封杀的情况下,如果满足条件的话其实也算,一样自动报警,其实这种情况已经也算是某人的某种意义上的代行者,平时无所谓,做错事情就自然挨揍,挨惩罚,但如果搞过了或者说以大欺小什么的话就不能怪他下来打人了)
角色名:浅仓月(第三魔王版)
身高:170
空间震等级:未知(?)
灵装:S+(?)
天使:SS+(?)
综合危险度:SS+
力量:333
耐力: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