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那些盗匪只好将同伙的尸体收拾一下后,草草埋葬在火堆边上。他们也正好在这个火堆旁警戒休息。

    “你确定那个人跑掉了?”一个满脸胡子的盗匪质问着之前出去追踪回来的三位盗匪,在波普死后,现存的七人中,就他参加落袋洞盗匪的时间最长,几人自然而然的将他认为现在队伍的拿事的人。

    三个人互相看看,回答道:“是的,那个人杀了顿尔克后就一路跑远了。我们怕被那个人一一击破,就退了回来。”

    手里抚摸着死掉盗匪的武器,这个满脸胡子的盗匪看看周围的人,问道:“你们觉得这个人身手怎么样?他又是从哪里蹦出来的?”

    盗匪们讨论一会儿,都各自觉得如果是自己一个人面对另两个经验丰富的盗匪的话,只能说能保住自己,想要取胜,却是很难。

    毕竟大家平常都在一起训练生活劫掠,各自的战斗水平大家都各自清楚。一对一取胜都不容易,更不要说一对二,还是在同伴叫喊出来之后,他们快速返回的极短时间里完成战斗胜利,然后逃离。

    更是在逃离的时候,还反杀了他们中的一个投矛手。

    对于这人的身手,大家一致得出了结论:如果要战斗的话,一定要全体杀过去,在可能损失一两个人后,宰了对方。

    想要生擒基本不可能,除非能好运的打落对方的武器。

    其他问题接踵而来,这人是从哪里来的?

    为什么那些逃跑的民众跑到这里就失去了踪迹,然后就杀出了这么一个身手高超的人。

    七个人讨论一番,觉得最有可能的是,那些逃跑的民众们,知道这里有着那个人,所以他们是专门过来寻求帮助的。

    从他们被杀三人看,那些民众的主意得逞了。不消灭这个人,想要在附近找到那些躲藏起来的民众,是不可能的。

    尤其是他们想要搜索民众,就得散开来找,但这又会被对方逐个击破。一旦他们人手再损失上两个人,他们这些被派出来追击的队伍,就不能保证稳妥的找到击杀那些逃跑的民众了。

    “看来是让那些该死的泥腿子找到了一条生路啊。不过为什么会有这么一个人藏身在这里?”就在这个满脸胡子的盗匪一边扣着胡子上的污垢一边思索这个问题的时候。